Monday, April 13, 2009

我和我自己的命運

古云:一命二運三風水。我相信命相信運也相信風水,但都只限於“寧可信其有,不可信其無”的階級;簡單而言,就是我相信好人有好報,可壞人卻不見得有壞下場。

我沒有百分百地篤信命運風水,因為一句話:命運我操縱。三分天注定,七分靠打拼,除了命和運,自己後天的努力與學習我是覺得不容忽視的。如果我單靠我的好命好運,終日游手好閒過活混日子,你真的能确保我不會坐吃山空嗎?你真的能打包票我一世鴻運當頭、處處有生機?

科學家愛迪生說過:“天才是1分的天份,再加上99分的後天努力。”如果把這句話引伸為人的一世是1分的命運,再加上99分的自我提升與增長,那又是不是同樣的道理呢?

人,不是神仙,更不是什麼先知,不能凌駕於命運之上。所以我們有句話:成事在天,謀事在人,我要如何應用上天所恩賜的禮物,就視乎個人所好。手上一隻筆,你能舞文弄字,也可以墻上塗鴉,更可以以筆當武器,所以根本沒有所謂給你筆就要你當文人之定律。

命說:你一世好命。我是不是要守株待兔?

運說:你財運亨通。我是不是該等待天降橫財?

風水說:你住宅坐位龍穴。我是不是得期盼終有一天升官發財?

你給我命運風水,我以此為借鑒,篤信又是另一回事。你批我紅不過5年,好,我就紅多個5年給你看。你指我一世發達不起,好,我從現在起努力賺錢富甲一方給你看。你看死我沒出息,好,我保留那任誰也磨滅不掉的骨氣讓自己有出人頭地的一天。

我就是這樣。你奈得我何?

若有朝我樣樣做不起,我想說:這不是你說中,而是我自己努力得還不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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