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August 24, 2010

愛瘋

這是一個愛瘋的年代。

現在就連阿豬阿貓阿狗阿炳阿成阿蓮阿花甚至菜市販都愛瘋了。
我呢?還是拎著當年那檯陳瘋。
來電時陳瘋有時還會很固執地一直震動震動再震動,即使按了接收來電,它還是堅持震動到底。

愛瘋,我也很想霸佔擁有,但不是這時候。
寧願讓陳瘋變Vibrator被人嘲笑還是厚著臉皮說我不會介意。

那晚我們一桌五人,當中就有二人不時拿著愛瘋玩弄於股掌。
其餘的三條水包括我,只能乖乖地羡慕,望梅止渴,酸葡萄心理更是滿溢,一言一語都連酸帶刺。

愛瘋短小精悍能幹。
可萬萬沒想到它有個程序叫“Bump” 。
兩檯愛瘋只要啟動程序,互相“Bump”一下,即“碰撞”,對方就可接收到另一檯愛瘋的文件夾。

愛瘋甲是晚拍了幾組我們吃東西的圖片,愛瘋乙說要把歡樂時光存檔起來,就建議來招“撞一撞”。
看著愛瘋二人組一直撞來撞去,相片一直未能傳送。
陳瘋三人組心裡暗笑,不約而同起哄:撞大力點啦,你以為你們是i-Touch咩?觸摸一下就能成事咩~~~

二人組懶得理我們,東研西究,最終達成協議,一張接一張撞,撞一下就接收一張相片。10張就撞10下,以此類推。

哈哈,愛瘋二人組八字不合,兩瘋相沖,傳照無法順利完成,他們唯有以最簡單的途徑通過面子書代勞,無線上網 + 附件 + 然後傳至對方帳戶。
早知今日,何必當初。
不過,起碼讓我見識的“碰撞”的奧妙及威力。

話說回來,“Bump” 蠻得意的,撞一撞,就傳送,有趣有趣。
但是,愛瘋的“碰撞力與美”會否因此深受內傷外患呢?
個人也不得不承認,撞愛瘋的舉動著實有點滑稽,目不識瘋的旁人看了,肯定投以異樣眼光。
心想:兩檯瘋在交配啊?難不成碰一碰撞一撞就產出個小愛瘋來?

以下為愛瘋的心情寫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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