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March 14, 2009

曖昧


喜歡楊丞琳的《曖昧》,也從沒忘記黃鶯鶯和王菲的那一首。雖然我忘記了怎麼哼怎麼唱。曖昧,是存在於男女或同性之間的一種微妙關係。危不危險?說不出個所以然。人質可以愛上綁匪,公主都會吻上青蛙,更何況是七情六慾的人類,怎能不在某種特殊的情況之下產生一種互相過電的感覺。

大家都說,男女之間沒有純友誼,日久不能沒生情,同性結伴看戲是種“基情”。我對以上的看法保持緘默冷靜。畢竟,能找到人陪伴單身的自己,這已是種難得事情,別人的猜忌懷疑我都當作幼稚。

當友誼進化成一種曖昧,在沒有任何內在或外在因素,兩廂情願是最適當不過。曖昧沒有錯,出軌才是罪過。曖昧由日子慢慢熬出,沒有觸碰最隱密的肌膚;出軌卻是一次情緒上不規矩的抒發,一開始有火苗就得接受被懲罰。

可是,再安全的國度,總有其界限。曖昧的暗湧內流,一越界就是暴風浪的開始,漩渦它不會將人捲入另一個新世界,或小心翼翼地賜你一次冒險游戲,它只會不分青紅皂白,將你吞噬淹沒,即使你是善長仁翁善男信女平民白姓。

乾妹妹很曖昧。收音機愛上錄影帶很曖昧。冷氣機搞上風扇很曖昧。馬桶期待衛生棉很曖昧。塑膠袋拿來避孕很曖昧。洗髮水要刮鬍刀很曖昧。張惠妹上斷背山很曖昧。熊貓與企鵝同居很曖昧。握手不碰手很曖昧。周杰倫不愛侯佩岑很曖昧。藝人不愛紅很曖昧。得影帝影后獎不出席很曖昧。我跟自己也真點有點~~~很曖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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