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April 7, 2011

一半

不止一次有人這麼問了。
到底聯名購屋最後該由男女各供一半還是六四、七三或八二分呢?
抑或是男方獨力支撐整間房子。

當時候,他和她名字排排坐一起買了屋子。
她一直覺得五五分帳,太不應該了,提出上訴。
他搬出一堆道理力證,說道身邊朋友都是兩公婆和平供屋,沒有誰高誰低。
她也不服輸,表示哪有,身為人妻的朋友們個個只供微額,甚至有的無需承受此負擔,怎麼說男的就該付多一點。
你一言我一語,終達成協議。
他比她供多一點。
家裡的雜費就關起房門自行解決。

他和她沒有聯名購屋。
她始終覺得供屋本來就是他的事,更何況他賺得比她多。
他也沒有要求什麼,反正她都是自己的老婆了,家和萬事興才是關鍵。
房事解決,但家事卻是另一考驗。

他和她從相知到相戀再到拉埋天窗。
也一同築起愛的窩巢。
有天她突然說起,他跟她是五五供,她覺得有點“不公平”,本來就應該男方供多一些……
他應該是靜默,不發一語。心事誰人知。
她繼續,身邊一二三四男友人都是一手遮屋頂,女方都賦閒在家啖清福。
說著說著她頓時感歎自己勞碌命,問說該不該從男女平等的五五升級至男尊女卑的六四七三或八二……

我都是這麼回答。
如果我高收入,我包你吃喝玩樂衣食住行都沒問題;倘若我都快餓死了,一人一半也不算太差,這樣感情才不會散呀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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