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些潮流真的不得不跟,好比讓自己成為一個瘋子。
瘋了快兩個月,手指與觸屏形成連體嬰,一拉一滑一擊皆在探索機體的內心世界。
貪得無厭的我,皆因容量大,下載了一連串的程序,有用的就那麼幾個,擺著乘涼的就生灰塵,偶爾掃掃一下,又再擱置著。
朋友說,遇到問題,就關機後再開啟,結果那次不小心按了晶片通關密碼的鍵,就醬與世隔絕,通電來電皆失效。機會有五次,我輸錯了三次,冒汗。
情急之下,想到晶片卡上的數字,才通關成功。終於鬆了口氣。
關於那位叫“犀利”的語音助理,都是朋友在跟它雞同鴨講。我很少理它。
玩得最多的,是游戲。但感覺它反應開始有點慢,卡住卡住……
開始努力讓自己變得很愛拍照,甚至變成Camwhore。不然,那高像素就真的被浪費掉。
也隨波逐流玩Instagram、Path、Whatsapp、Line、Viber、Tango等,還不算很Active,但試著慢慢Active起來。
充電很快是它的好,耗電很快也是每天必須面對的問題。
一切看起來陪它瘋似乎有點不健康,但它卻是我日常生活的小玩意,想想還是值得。
至少不會再被身邊人追問:幾時換手機啊?